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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入刑”7年:“喝酒不开车”渐成行为自觉

2018-06-14 12:09:47   群众来信   
自2011年“醉驾入刑”实行至今,全国各级交警部门一直对酒驾的治理保持着高压态势,“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成为社会共识。

自2011年“醉驾入刑”实行至今,全国各级交警部门一直对酒驾的治理保持着高压态势,“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成为社会共识。数据显示,自“醉驾入刑”以来,全国公安机关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人数、醉酒驾驶机动车人数、因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因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等均有所下降,但酒后驾驶行为一定程度上仍处于多发态势。

酒后驾驶酿苦果 
  6月12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自2016年至2018年3月31日,全省共查处酒驾违法行为84076件。今年1月至3月,全省共查获酒驾人员9400人,因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被终生禁驾的人员有21人。
  从统计数据看,依然有不少驾驶人员铤而走险,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定程度上仍处于多发态势。西安市最近发生的两起因酒后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经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5月16日凌晨,西安市玉祥门下穿隧道发生的两车相撞交通事故。整起事故的发生过程仅5秒,但是后果非常严重,造成2人死亡、6人受伤。
  5月21日凌晨3时,西安市小寨十字发生一起路虎车追尾出租车的交通事故。路虎车司机因受伤被送往医院救治。
  经检测,玉祥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的血醇浓度达到146.32mg/100ml,属于醉驾行为。据了解,小寨十字交通事故的肇事司机涉嫌无证驾驶、酒驾和超速行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目前全国已经实现交管信息联网,一经处罚,驾驶人信息将被录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系统,被锁定为终生禁驾的驾驶人无论在我省还是外省都无法再考取驾驶证,终生不能重新取得驾驶资格。若被禁驾后仍侥幸驾车上路,将按照“无证驾驶”依法给予驾驶人罚款和拘留的处罚。
  对驾驶人来说,酒后驾驶无论是从事故还是法律层面都会面临很大的风险,那么,为什么还有人铤而走险呢?
  酒驾者的侥幸心理 
  “平时喝酒后我都会叫代驾,那天和朋友喝完酒后,觉得离家也不远,就自己开车上路了。”今年5月份因酒后驾车被查处的西安市民段先生悔不当初,侥幸心理让他付出了代价:缴纳罚款,记12分且驾驶证被扣6个月。这次教训让他下定决心,以后一定要守住“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底线。
  “被交警部门查获和处罚的酒驾者,都清楚酒驾是违法行为。”西安市交警支队宣法处处长车强谈到酒驾现状时说,尽管绝大多数驾驶人都熟知酒后驾车的危害性和法律后果,但一些人还是抱着侥幸心理饮酒后开车上路。5月25日至27日,西安市交警系统连续三天共出动警力500余人,在90多个点位开展了查处酒驾、醉驾、毒驾的统一行动,共查处酒驾醉驾86例。
  “这些被查处的酒驾者缺乏对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的敬畏,从来没有考虑过酒驾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车强说,随着炎热夏季和世界杯比赛的到来,夜宵聚会活动会增多,交警部门将加大查处酒驾、醉驾、毒驾的力度,以保障市民的夜间出行安全。
  “很多车主都认为凌晨之后,交警都下班了,或是喝完酒缓上两三个小时,酒劲就过了,继续开车上路不会有问题。”在西安做了三年代驾司机的陈磊告诉记者,很多司机即使叫了代驾,仍然“心有不甘”。一路上看到没有交警查酒驾,就觉得亏了,感慨还不如自己把车开回家。“代驾这个行业现在已经很成熟了,代驾司机也很专业,把司机送到家,把车停进车位才算完成任务。”陈磊说。
  市民:盼查处酒驾常态化 
  “交警部门应该将查处酒驾常态化。”西安市民章海军认为,现在只是偶尔会碰到交警部门查处酒驾的行动,这也是一些酒驾者侥幸心理的根源。要震慑住酒驾违法行为,常态化执法必不可少。
  “违法成本低是酒驾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在我国,酒驾被查获,只要不是醉酒驾驶,接受扣分、罚款等处罚就可以了,然后司机还是司机,基本不会对个人造成巨大影响或损失。”西安市民邢涛说,据他了解,在很多国家,酒驾是要受到相当严重的处罚的。例如在美国纽约,初次酒后驾车的可判处1年至7年有期徒刑,第二次酒驾将从重处罚,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而新加坡除了罚款外,被判酒后驾车者至少将被吊销驾照一年。如果因酒后驾车造成死亡或重伤,酒驾者还可能受到最多6下的鞭刑。英国则更严厉,被拦住检测的司机如果无正当理由而拒检的,就可以被视为酒后驾车。邢涛认为,国外针对酒驾的处罚明显比我国现行的处罚规定更有震慑力。
  也有市民认为,对酒驾者,除了记分罚款扣证,还应和个人信誉挂钩,比如银行贷款、出行受限等;有公职的,只要有酒驾记录,评优、晋职一票否决。还应形成全民举报制度,对举报者予以适当奖励。
  法官:“醉驾入刑”应警钟长鸣 
  “醉驾案件中,血醇浓度只要达到80mg/100ml及其以上数值,就符合定罪标准。”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刑庭法官李国良说,“从2011年至今,我所审理的醉驾案件很少有血醇浓度为80mg/100ml多一点的,基本上血醇浓度都在100mg/100ml以上。对于发生事故的醉驾案件,量刑时我们主要考虑其是否属于营运车辆、是否发生在城市快速干道或高速公路等情节。”
  李国良说,这几年,西安市的汽车保有量增加了,驾驶人数量也增加了,发生酒驾事件的可能性也变大了,但是通过近几年的宣传和打击,醉驾案件数量整体趋于下降。
  尽管如此,由于醉驾案件所对应的危险驾驶罪是轻罪,很多人对它的重视程度不够。实际上,危险驾驶罪更接近每个人的生活,“醉驾入刑”对被告人本人影响很大,很多人因此丢了工作,家庭受到影响。
  李国良分析,危险驾驶会使驾驶人自己和他人都陷入危险,为避免这种风险,就要拒绝酒驾、醉驾。一旦醉驾,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就增加了。因此导致不良后果的驾驶人,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2014年,雁塔区法院成为第一批刑事案件速裁试点法院,在可能判处1年刑罚以下的判罚中,危险驾驶罪的比例较大。李国良认为,根治酒驾应从加大宣传和加强执法两方面入手,通过加大宣传加深人们对酒驾危害的认识,加强执法让酒驾被抓不再是人们心目中的小概率事件。当“喝酒不开车”从一句口号,真正变为一种社会风气时,酒驾自然而然就会因人们心中长鸣的警钟而不再发生。(陕西传媒网 张英 马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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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g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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